答
仅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,您本人大概率不构成刑事犯罪,无需过度恐慌。
(一)刑事犯罪的核心构成要件
要构成诈骗罪(电信诈骗类),必须同时满足3个核心条件,您的情况均不满足:
1. 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:您只是发布正常的家教需求信息,没有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,也没有从中获利,完全不符合“非法占有”的主观要件。
2. 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:您仅发布了家教需求,未实施任何骗取家长/学生钱财的行为,收款主体是家教老师的企业微信,您不是诈骗行为的实施者。
3. 造成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:即使存在诈骗,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是收款的家教老师,您没有参与分赃,也没有实施帮助行为,不构成共犯
...展开